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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炒了琴酱,搭档大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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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:炒了琴酒,烫手山芋

*

诸星大明显能感到琴酒身上散发的杀气,只要他轻轻扣下扳机,他就可能会在短短几毫秒里付出生命的代价。

逃跑?躲避?不,在决定成为卧底的那一天,他就已经将生命置之度外,他必须调查清楚父亲的死因,将这个组织连根拔起。

况且,第六感虽然在警告他危险,但尚有一线生机,就是:

——利维。

琴酒虽然对青年的动作粗鲁,但并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,甚至,单看捏下巴这个动作,还有些暧昧不清的关系,加上他们之前电话联系时候的熟稔口吻,恐怕关系不一般。

现在的诸星大甚至有些想笑。

被他搭上的还真是一艘“大船”,这将会是比攻略宫野明美更加快的上升通道,甚至不需要付出多余的感情。

果不其然,利维在看到琴酒伸出枪支之后,震惊到说不出话来。

笨蛋儿子,凶他就凶他嘛,竟然还要殃及花花草草,随意伤害普通人那绝对踩到了自己的底线。

利维的手握住琴酒冰冰凉凉的腕骨,指骨微微用力,将某人跑偏的注意力拉了回来。对上那双如北地高原狂风暴雪一般冷酷无情的眼睛,魔王大人丝毫不惧。

他嘴巴一撅,说:“放开,GIN,你弄疼我了。”

声音不算强硬,甚至有些绵软,像是情人之间的撒娇,却是哭包魔王一如既往的风格。组织的top killer的手下意识一松,青年就像发现了空隙的泥鳅一般从他的禁锢中逃开。

琴酒的瞳孔随着青年的身影而动,就见他直挺挺地挡在了诸星大的身前。

双手叉腰,奶凶奶凶的模样,不禁让琴酒回忆起他们初次见面的模样。

身为孤儿的他,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因为一头银发而饱受欺凌,但这个人就像今天一样以一种保护的姿态站在他的面前,打败了他们。但他没有马上离开,而是蹲在自己的面前,用一块手帕温柔地擦去他手上的血渍。

[你的发色,很漂亮,是我见过最漂亮的。]

[别哭,也别难过,他们不值得。]

[你没有家人了吗?那就和我走吧,安心,有我在,你的未来一定不会无聊。]

他们一起加入了组织,在腥风血雨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十年。为了能在这个吃人的地方保护这个愚蠢的笨蛋,他努力成为了top killer,成为了组织核心中的核心,哪怕这个家伙强到根本不需要他的保护。

用贝尔摩德的话来说:“GIN,你根本不忠于组织,你就是BOSS的一条疯狗。”

“没有人能够背叛BOSS。”他也一样。

他永远不会背叛利维,但是,这个蠢货,今天竟然站在他的对立面。

琴酒举枪的动作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,甚至因为利维的保护,杀气愈演愈烈。

“GIN,你已经能独当一面了,都有伏特加代替我的位置了,还不允许我找个新人吗?”

利维先夸夸自己儿子的能干,又开始抱怨他的冷落:“你都不陪我去买谷子,拉着我内卷也就算了。昨天出了单行本,你却在外面出差……”

青年像翻旧账一样,嘀嘀咕咕地说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,每说一条,琴酒的杀气就降低一分,到了最后,暴怒的top killer没了脾气。

“果然是蠢货。”

“最最重要的是,你,又,骂我!!!”

天天骂他蠢,他这叫大智若愚,这个笨儿子懂什么。

利维抬手一指,怼/进/伯/莱/塔的枪口里,崩溃道:“从今天起大君就是我的新搭档了,笨蛋GIN你就守着伏特加过日子吧!你走!!!”

琴酒:……

诸星大:……

门外站岗的伏特加:?

啊这,这不会是一对吵架的小情侣吧……?

为了一个男人争风吃醋什么的。

他,诸星大,在英国和美国这么多年了,或多或少见过,但是,在这种危险的杀手组织里……嘶。

不对,王牌FBI竟然成为了挡箭牌?

诸星大在最前排吃到了未来单位的第一场大戏,甚至在利维的档案资料上都可以添上一笔,与【琴酒关系匪浅】。

利维明确表达了送客的意思,琴酒也有些生气了。他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他们,那眼神凶的好像要将身上的肉剜下来一样。但是他什么都没说便收起枪支,一甩银色长发,转身就走,就像他们来的时候一样悄无声息。

但诸星大却有一种预感,琴酒不会这么简单就放过自己。

获得利维的庇佑只是暂时的,而他必须要趁着喘息之机,不断往上爬,早日获得“代号”。

利维感知到人离开长舒一口气,他走到窗边拉开闭合的窗帘,透过玻璃窗就见到保时捷356A已经顶着风雨驶离医院,不禁回头对诸星大说:“太好啦,今后你就是我的新搭档啦,之后我们一起去做任务。”

“但似乎,我还没同意入职?”诸星大觉得这个组织的编外成员很有意思,便出言逗弄了一下。

利维:?

原来、原来这都是他的一厢情愿吗?!

原来大君一点也不想陪他一起去买周边吗!

越想越气的利维酱眼眶突然红了,眼尾竟然续起了欲落未落的水花。

诸星大:?

他就调侃了一句,这个乐子人怎么就要哭了。

就算是王牌FBI开始头疼了,他安慰过无数的女人,也可以一本正经地说些骚话,却不知道该如何去哄一个哭哭啼啼的男人。

琴酒其实是把一个烫手山芋丢给了他。

临走前的眼神一定是在说:这男人够你喝一壶,呵呵。

他作为罪魁祸首,现在急得汗流浃背了,咳嗽了两声掩饰尴尬:

“那……咳……你别哭,利维。”

见黑发青年委屈巴巴地瞪视了他一眼,诸星大只能硬着头皮选择妥协:“我……我虽然不懂周边,但我会陪你去买的,搭档。”

陪我去买!

搭档!

魔王大人又支棱起来了,如果他有小尾巴的话,一定摇成了螺旋桨。

“那你一定要好好养伤啊,搭档!”利维又从兜里掏出顶级治愈药水往诸星大的面前送了送,“真的不需要它吗?只要将它抹在伤口处,立刻就会好的!”

“……不用了。”

诸星大的腿上根本没有什么伤口,只是看起来吓人罢了,一切都是和医务人员串通好的,既然要演戏,那他会准备全套。

“好吧。”利维将东西收好,再三叮嘱,“如果你要用的话,随时可以找我。”

“嗯。”

有搭档的这一句话,利维每一天都在盼着他的腿伤快点好起来,他甚至都做出了一些“舔狗”行为,比如热好苏格兰酱做的咖喱饭,超远距离投喂给诸星大吃,还会不遗余力地在对方吃饭的间隙讲述一些芙莉莲漫画的内容,情到深处,啊,就会变成哭包。

诸星大原本是一个又冷又硬的臭石头,他已经做好了断情绝爱的准备,在遇到这样一位搭档的时候,他觉得自己变成了“老父亲”,这几天的相处好像将自己一辈子的气都叹尽了。

在医生终于宣布“你可以出院了”的时候,他却掉入了另一个麻烦的地方。

他才刚加入组织,就接收到了匿名短信,短信内容大致是要和他的搭档一起住到据点,也就是说,搬去和利维一起住。

利维得知自己即将迎来一位新的室友,开心极了,当即将钥匙塞到诸星大的手中,说:“这把钥匙给你,一定要拿好哦,不然大门是打不开的。”

FBI翻来覆去看,都觉得这只是一把普普通通的防盗门钥匙,他很疑惑为什么利维会这样提醒。

如果是魔法使在场,就会发现上面精密的魔力波动。哪怕通过科技手段复刻了一把一模一样的钥匙,也是打不开大门的,因为内部有一层魔法结界保护。

能被利维赋予钥匙的人,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他的认可。

背叛魔王?

那就要做好被他的疯狗追杀的觉悟。

不单单是琴酒,甚至是……整个魔族!

以魔族对魔王大人的爱戴,是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人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。

诸星大对小电驴有了阴影,所以他租了一辆自行车骑车回据点。据点位置和他想象中不太一样,它不是僻静的别墅,而是在闹市区的公寓。

FBI一路上都在观察自己的搭档,他发现利维甚至都不隐藏自己,看到一些小哥哥、小姐姐都会礼貌的打招呼问好,和周围邻里的关系都很不错。

这样一个人,怎么会是组织的成员呢?在疑惑间,他们走进了公寓。

公寓内部的情况更是超乎想象,这是供人休息的冷冰冰据点???

分明就是一个二次元的快乐老家——痛屋!

先不提这粉粉嫩嫩的装修是怎么回事,墙壁上贴满了芙莉莲和辛美尔的原画海报,甚至各个角落里还有勇者小队的等身立牌。没有电视柜,倒是有一面墙的手办,从大到小,塞得满满当当。各种各样的小装饰、沙发、抱枕、餐具……一系列都是勇者小队的配色:蓝、白、绿、金。

诸星大觉得一定是自己的打开方式不对,这是误入了童话世界。

他可以退出去再进来。

“诶呀,这间房子是我的,这间是苏格兰酱的,还有一间波本的,你的就在我隔壁,已经装修好啦,快来看看。”

苏格兰?波本?

这屋子里还有其他野男人?

不对,他的房间装修好了?总觉得有哪里不妙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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